首页 » 公告与新闻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对王××等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

〔2021〕166号 

       王××(客户号:02099554)于2021年11月8日在锡期货(Sn)2205合约上频繁报撤单第3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其交易行为违反《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13条之规定,交易所决定对该客户采取限制其在锡期货品种上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
       闫××(00285797)组(账户组号:B0003352)于2021年11月8日在石油沥青期货(Bu)2112合约上账户组合并持仓超限第2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其交易行为违反《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19条之规定,交易所决定对该账户组采取限制其在石油沥青期货品种上开仓10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年11月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