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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阴极铜期货合约附件


一、交割单位

阴极铜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5吨,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25吨,交割必须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交割。
二、质量规定
1)符合国标GB/T467-2010中A级铜(Cu-CATH-1)规定或符合BS EN 1978: 1998中A级铜(Cu-CATH-1)规定。
2)外型及块重。可用于交割的阴极铜应为块状,每块重量不小于15公斤,中心部位的厚度不小于5毫米。
3)每张仓单的溢短不超过±2%,磅差不超过±0.1%。
4)每一仓单的铜,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捆重近似的商品组成。
5)每一仓单的阴极铜,必须是本所批准的注册品牌,须附有质量证明书。
6)仓单须由本所指定交割仓库按规定验收合格后出具。
三、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和注册品牌
用于实物交割的阴极铜,必须是交易所注册的品牌。具体的注册品牌和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四、指定交割仓库
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异地交割仓库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规定并公告。
 
注:根据2023年1月17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的公告[2023]2号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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