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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上期所违规处理决定公告〔2021〕192号(罗奔、罗红霞)【虚假申报】

 

  当事人:
  罗奔,籍贯辽宁大连,1976年出生。
  罗红霞,籍贯江西萍乡,1966年出生。
  2018914日至2019313日,罗奔使用本人账户并实际控制罗红霞账户,在燃料油(FU1901合约、燃料油(FU1905合约、螺纹钢(RB1901合约、天然橡胶(RU1901合约、纸浆(SP1906合约5个合约上,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撤单,并进行与虚假申报相反的交易行为。
  上述行为已构成《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不以成交为目的或明知申报的指令不能成交,仍恶意或连续输入交易指令,影响或者企图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扰乱市场秩序或转移资金的违规行为。
  本所决定给予罗奔、罗红霞通报批评,暂停罗奔、罗红霞账户开仓交易3个月,没收罗奔、罗红霞账户违规所得共计278,354.77元。
  相关期货公司应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本所将相关违规处理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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