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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第四季度违规案件处理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2-02-07
上期办发[2012]17号
为有效维护期货市场正常交易秩序,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所不断提高科学监管水平,加强自律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案件。现将2011年第四季度违规案件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四季度,我所共处理违规案件16起,涉及20家期货公司会员的33位客户(见附件)。
二、上述违规案件均系客户之间对敲交易。其中,法人客户与自然人客户之间对敲交易转移资金6起;自然人客户之间对敲交易转移资金9起;自然人客户之间对敲交易影响盘中价格1起。
三、我所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33位客户进行了自律处罚,其中自然人客户25位,法人客户8位。在被处罚客户中,我所对18位客户给予了通报批评,并暂停其开仓交易1-6个月不等;对其余15位客户给予了警告,并要求其今后加强对于自身账户的管理。
请各会员及投资者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账户管理,杜绝违规交易行为的发生。
特此通告。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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