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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锡、铅核定库容的公告

 〔2024〕63号

       近日,我所收到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南大路310号仓库的锡期货核定库容由3000吨增加至8000吨,不设地区升贴水。
       二、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无锡市城南路32-1号仓库的锡期货核定库容由2000吨增加至6000吨,不设地区升贴水。
       三、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无锡市城南路32-1号仓库的铅期货核定库容由4.5万吨减少至3.6万吨,不设地区升贴水。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交割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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