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厂库交割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期货业务细则》《上海期货交易所不锈钢期货业务细则》等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 我所对《关于不锈钢期货交割商品补充规定的通知》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实施。
二、 2020年6月19日发布的《关于螺纹钢期货厂库交割的通知》不再适用。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不锈钢期货交割商品补充规定的通知(修订版)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