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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广州市裕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热轧带肋钢筋产品标牌及产品表面标识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4〕83号

 

广州市裕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我司变更热轧带肋钢筋产品标牌及产品表面标志的申请》(裕集字〔2014〕35号)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钢材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修订案)》,你公司变更热轧带肋钢筋产品标牌及产品表面标识的申请符合我所要求,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于2014年12月1日起启用新的产品标牌及产品表面标识(见附件),现行产品标牌及产品表面标识同时停止使用。
 
附件:“裕丰”牌新旧产品标牌、产品表面标识及包装支数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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