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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普法问答

  
  一、什么是期货合约?

       期货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商品的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包括: 合约名称、交易品种、交易单位、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合约交割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期、交割品级、交割地点、最低交易保证金、交易手续费、交割方式、交易代码。期货合约的附件与期货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目前,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期货合约交易品种主要有铜、铝、锌、铅、镍、锡、黄金、白银、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燃料油、沥青、天然橡胶等14个品种。


  二、上海期货交易所有哪些风险控制措施?

       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实行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风险警示制度。


  三、投资者在期货公司开户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投资者在期货公司开户应当符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中国证监会《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遵守实名制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单位、个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材料。期货公司在为投资者开立期货经纪账户前应当向客户出示《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并签字确认后,与期货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投资者应当妥善保管期货经纪合同等开户资料。


  四、期货交易的结算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期货公司应当根据期货交易所当日的结算结果进行结算,并将结算结果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方式及时通知客户。客户应当及时查询并妥善处理自己的交易持仓,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客户未在期货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的,期货公司应当将该客户的合约强行平仓,强行平仓的有关费用和发生的损失将由该客户承担。


  五、投资者禁止从事的交易行为有哪些?

       投资者参与期货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务院《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所规则,禁止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什么是内幕交易?

       根据国务院《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内幕交易是指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在对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利用内幕信息从事期货交易,或者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期货交易。


  七、什么是操纵市场?

       根据国务院《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构成操纵市场: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合约,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
       (二)蓄意串通,按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期货交易,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的;
       (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的;
       (四)为影响期货市场行情囤积现货的;
       (五)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


  八、处理期货纠纷有哪些解决机制?

       投资者发生有关期货纠纷,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以及交易所规则妥善解决,禁止缠访、闹访。 发生有关期货纠纷,投资者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交易所调解,投资者向交易所提出调解申请,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合法权益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投资者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诚信建设问答

  
  一、什么是诚信?

       诚,即真诚、诚实;信,即守承诺、讲信用。诚信的基本含义是守诺、践约、无欺。在我国,诚信已经被立法确认,上升为民法、民事诉讼法等基本原则,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条亦规定:从事期货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期货市场诚信建设有何重要意义?

       第一,诚信是期货市场的本质要求。商品经济中总是存在市场风险,但是风险从何而来?从法律角度看,其实就是一个你的给付行为,即把你的东西给对方,和对待的给付行为,即对方把东西给你,这两个行为之间存在时间差,由于时间差的存在,对待的给付行为就处于不确定性状态。因为你已经把东西给了对方,却不知道对方是否会给你,所以市场风险就出现了。
       怎么避免市场风险?有很多办法,其中一个就是看对方的诚信状况、信用程度。如果信用高,对待给付的可预期性就高,确定性就强,风险就相对低。
       从期货历史的发展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期货本来就是你今天的给付和他过一段时间的对待给付之间的时间差,是一个长时间的市场活动,是未来的远期交易,所以它本身天生就含有风险,天生就对交易对方有诚信要求。当然,现在从许多表面形式来看,似乎看不到这样的本质要求了,看到的是保证金的要求、强制平仓的制度。其实保证金制度和强制平仓制度就是诚信机制,就是要增加对待给付一方的诚信,避免相应的风险,这是期货交易活动本身的诚信要求。
       从期货公司业务活动的特点来看,期货公司不生产任何东西,是接受别人委托,为别人服务的。期货公司一靠专业技能,另外就是靠信用和诚信。只有这样,别人才能放心地把钱交给我们,让我们来为他做相应的服务,开展相应的业务,这是一个最本质的要求。在法律上叫做委托合同,其实具有信托的性质。委托给你,最根本的原因是他信任你。
       第二,从现实的需要出发,期货市场需要诚信。大家知道在期货业发展过程中,我们有过教训。20世纪90年代初期,期货交易所很多。那时候期货交易给人感觉很火,但是后来那么多期货交易所撤并了,许多期货公司甚至许多期货公司的人员出现了这样那样的不好结局。为什么?太乱。其中一个乱的根源就是大家都不守规矩,不讲诚信。坦率地讲,现在各个方面的情况都比那时候好多了,但是仍然有许多令人不满意的地方。
       第三,改革创新需要坚实的诚信基础。在资产管理业务的创新发展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诚信问题。另外,行业中有人提出来期货公司要设立子公司,开展期现结合业务,研究讨论过程中也有同志担心,认为会涉及许多的利益冲突。这些利益冲突除了有客观制度防范机制外,还需要主观的诚信水平达到一定的高度来支撑。
       近一段时间,业界的创新热情高涨,有人提出能否开展场外的衍生品交易。由于期货市场本身的风险比较高,所以纳入到了场内交易,现在开展场外交易,还要先解决一些问题,包括相应的一系列的制度机制是否跟上,机构和人员的诚信水平能否跟上。一系列的改革创新,在深层次上都要以整体的市场诚信为基础。


  三、2014年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诚信建设取得哪些成果?

       根据证监会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办公室与中证资本市场统计监测中心对证监会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信息进行的梳理和分析:截至2014年底,诚信数据库共有诚信数据69545条,涵盖发行人、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等监管执法信息,以及媒体的反应信息。总体来看,诚信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大多数没有失信记录,91%的上市公司没有失信记录,67%证券公司没有失信记录。
       从数据来看,失信的机构较少,总数为394家,最多的失信的是上市公司,为231家,其次是机构投资者以及证券公司,其他机构的失信数量在较低水平,新三板公司和会计事务所各一家。失信人数占比最大是上市公司人员,包括董监高等,总计634人,约占全部失信人数的59%。证券基金等机构存在失信人员较少。
       从内容来看,失信行为被惩戒的可能性加大,存在信息披露、市场交易、内控等违法失信行为,其中信披失信行为占据主要情形。
       诚信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上述诚信数据的分析,体现了证监会两维护以促进、监管转型的重要成果。


  四、期货公司的诚信义务和责任有哪些?

       第一,对公司的诚信要求。市场和社会对期货公司本身的诚信要求很高,因为期货公司不同于一般公司,是金融机构。社会各界对金融机构的诚信期许非常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客户和投资者负有严格的诚信义务。各国的证券法律、期货法律都对金融机构规定了基本诚信要求。比如韩国的《资本市场法》、日本的《金融商品交易法》、英国的《金融服务法》,都对包括期货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的诚信义务做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例如,必须在客户授权范围内行事,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一定要向客户说明交易产品的风险状况;不得向与其本身情况不相适应的客户销售金融产品,就是适当性;不得为了自己的利益诱导客户进行交易等。并且明确规定,没有得到个人客户的允许,不得上门兜售,不得发信息、打电话。这在国内还没有做到。
       第二,对公司股东的诚信要求。在许多有关公司的制度中,都明确规定了对股东的要求。对股东最大的要求,就是股东不要滥用自己的权力干预公司的事务。实践中,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往往容易滥用自己的权力。
       第三,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诚信要求。在法律上、在诚信角度上是两种义务要求,一种是勤勉义务,一种是忠实义务。其中,不得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不得利用职务谋取本来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指的是对公司要尽忠实义务。在这方面,《公司法》专门规定了八项禁止行为,其中就主要是从履行忠实义务的角度来说的。《刑法》的修正案中专门增加一条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也是站在董监高不得违背忠实义务的角度,比如在明知对方无力还债的情况下,还用公司财产为其提供担保;以公司名义进行对外活动时,以不公平的价格进行一些交易等。
       勤勉义务不像忠实义务听起来那么直接突出,但是勤勉义务体现在“董监高”每个人每天的经营活动中。董事不是一个摆设,是要实实在在履行义务的,是要勤勤勉勉工作的。既然作为董事,就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不管是独立董事还是非独立董事,都要履行责任。所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只要作为公司的重要负责人,就负有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这个义务不是随便讲讲,最终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第四,对期货从业人员的诚信要求。最基本的是对客户的诚信要求,当然也包括对公司的。作为员工有一个基本的诚信要求——不能随便对客户承诺。当然乱开户、挪用客户资金做交易、私下全权委托等,就更不允许了。所以诚信对从业人员是一个基本的要求,而且诚信要求是很高的。
       还要特别提一下首席风险官的诚信义务。他们的诚信义务、责任更重、更大。对他们的诚信要求,不同于一般的董监高,不同于一般的从业人员,是比较特殊的。“首风”要独立、专业、理性,不能盲从,不能随声附和,必要时,要充当踩刹车的角色、提意见的角色。这是对“首风”的职责要求。如果没有做到这些,那就意味着他的勤勉义务没有做到。如果明知道有风险,还附和公司领导,那甚至可以认为他不忠实。他不是为了公司的利益,所以这还是一个非常高的要求。
       第五,违背诚信义务的法律责任。诚信义务往往也是法律上的义务,违背了诚信义务,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主旨演讲嘉宾
 
肖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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