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87号
近期,我所收到富冶集团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贵金属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浙江富冶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所的注册企业名称变更为“富冶集团有限公司”; 二、“金凤”牌金锭、银锭其他注册信息不变; 三、自公告之日起,使用原企业名称(浙江富冶集团有限公司)的产品不得生成标准仓单,原已生成的标准仓单可继续使用直至注销。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