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所收到新疆诚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重庆中集物流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新疆诚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在我所更名为中物流(乌鲁木齐)物流有限公司;同意重庆中集物流有限公司在我所更名为中物流(重庆)物流有限公司。
二、原新疆诚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重庆中集物流有限公司在我所签订的交割仓库协议分别由中物流(乌鲁木齐)物流有限公司、中物流(重庆)物流有限公司履行,签发的期货标准仓单继续有效。
三、原新疆诚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重庆中集物流有限公司所应承担的关于我所交割仓库的权利和义务由中物流(乌鲁木齐)物流有限公司、中物流(重庆)物流有限公司承继。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