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7号
近期,我所收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东局八三二处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东局八三二处取消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文阳路988号天然橡胶期货存放点。
二、调整存放点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东局八三二处天然橡胶期货存放点为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科韵路81号,核定库容3.7万吨保持不变。
三、自公告之日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东局八三二处应按调整后的存放点开展天然橡胶期货交割仓库各项业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交割仓库业务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