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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在我所注册的“JISCO”牌热轧卷板产品标牌的公告

 〔2025〕152号

  近日,我所收到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钢材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JISCO”牌热轧卷板产品标牌; 

  二、自公告之日起,使用新产品标牌的热轧卷板产品可生成标准仓单; 

  三、公告之日前生产的使用原产品标牌的热轧卷板产品仍可生成标准仓单,已生成的标准仓单继续有效直至有效期届满。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交割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具体产品标牌变更如下: 

  变更前产品标牌:

  

  变更后产品标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