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EN

关于对部分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

 〔2025〕163号
 

  2025年12月31日,一名客户在相关合约上自成交第3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上述客户交易行为违反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12条之规定,交易所决定对相关客户在相应品种上采取限制开仓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5年12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