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白银品种各合约自2026年2月最后一个交易日起,未取得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的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或者客户,其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在进入临近交割月份(交割月前一月和交割月份)时,自动转化的临近交割月份买入及卖出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均暂调整为0手。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