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上期发〔2026〕31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9月15日(即9月14日夜盘)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的交易限额调整如下:  

  燃料油期货FU2610、FU2611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30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