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所收到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丁二烯橡胶期货业务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传化”牌丁二烯橡胶产品外包装袋的申请。
二、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产的已变更外包装袋的“传化”牌丁二烯橡胶产品可入库生成标准仓单。
三、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2026年10月1日后生产的未变更外包装袋的“传化”牌丁二烯橡胶产品不可入库生成标准仓单。
四、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0月1日前生产的“传化”丁二烯橡胶产品仍按原包装入库,并且原已生成的标准仓单可交割流转直至有效期满。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交割业务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变更前后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传化”牌丁二烯橡胶产品外包装袋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