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上期发〔2026〕34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10月13日(即10月12日夜盘)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相关合约的交易限额调整如下:  

  燃料油期货FU2611、FU2612、FU2701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500手。 

  石油沥青期货BU2610、BU2611、BU2612、BU2701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5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