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所收到集团交割中心中远海运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及其集团交割库重庆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库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集团交割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重庆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在我所更名为重庆中远海运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
二、原中远海运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重庆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与我所签订的交割仓库协议由中远海运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重庆中远海运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履行。
三、原中远海运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重庆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所应承担的关于我所交割仓库的权利和义务由中远海运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重庆中远海运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承继。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