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99号
当事人:
谢建平,户籍地福建省厦门市,1962年出生。
2023年7月到11月,谢建平存在多次拒绝不配合能源中心调查、无正当理由未按能源中心要求的时间、方式接受调查的违规情形。上述行为已构成《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违规处理实施细则》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二)项“拒绝、阻碍、拖延等不配合能源中心检查、调查或者违反保密义务的”、“无正当理由未按能源中心要求的时间、方式接受调查、检查的”的违规行为,依据该细则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本中心决定:
1.给予谢建平公开谴责处分。
2.责令改正,给予谢建平自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次日起暂停开仓交易9个月的处分。相关期货公司应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违规处罚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