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镍期货合约》经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自2025年11月20日起实施。 
  自2025年11月20日起,允许按照GB/T 6516-2025、ASTM B39-79(2023)生产的电解镍制作标准仓单履约交割。自2027年11月18日起,按照GB/T 6516-2010、ASTM B39-79(2013)生产的电解镍不得入库制作成标准仓单,原已制成的标准仓单,可以继续用于期货合约的履约交割。 
  英文文本见官方英文网站,仅供参考。如与中文文本不一致,以中文文本为准。 
 
  附件:
  1.修订说明 
  2.修订对照表 
  3.《上海期货交易所镍期货合约》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5年10月31日